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羊山新区合记食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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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11500MA4100F789 |
法定代表人 |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2号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13001********0011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3年10月7日,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羊山新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新十六大街东方今典D区1号楼101-104号门面房的信阳市羊山新区合记食府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信阳市羊山新区合记食府一层厨房内明敷的电气线 路 未 避 开 炉 灶 、 烟 囱 等 高 温 部 位 , 违 反 了 《 建 筑 防 火 通 用 规 范 》(GB55037-2022)10.2.3之规定,随即对该单位下发了消限字【2023】第034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 2023年10月10日前改正,2023年10月13日,我支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该单位复查时,发现该单位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的隐患问题逾期未改,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 |
处罚类别1 | 其他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市羊山新区合记食府一层厨房内明敷在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的电气线路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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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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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2 |
处罚有效期 | 2023-10-22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22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44J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795 |
备注 | 停止使用 |
主办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402868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