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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0号

点击:2024-05-13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泽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7919438487
法定代表人 曹振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026********035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12日,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羊山新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二十八大街交叉口的龙飞山城天玺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7号楼D区风机房门未设置防火门、7号楼18层室内消火栓无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市泽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市泽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5-05-08
处罚机关 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44J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79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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