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五云生态茶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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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341714474A |
法定代表人 | 刘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11502********0037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
违法事实 | 2024年5月17日,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羊山新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北环路陆羽茶文化园8号的信阳毛尖大厦(信阳五云生态茶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办公楼自动灭火系统 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无法使用,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毛尖大厦(信阳五云生态茶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毛尖大厦(信阳五云生态茶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7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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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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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20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长期) |
公示截止期 | 2025-06-19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44J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795 |
备注 |
主办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