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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8号

点击:2024-10-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大信桂竹园幼儿园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11500MJG61916XE
法定代表人 曾巧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001********308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11日,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羊山新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大信桂竹园小区院内13号楼的羊山新区大信桂 竹园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柜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穿线导管与低压配电系统的穿线导管未采用金属管、B1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11.2.1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 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1 其他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市羊山新区大信桂竹园幼儿园消防控制柜内未按要求敷设的电器线路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5-01-22
处罚机关 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44J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795
备注 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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