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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羊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1号

点击:2025-08-01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兴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3960449657
法定代表人 李乃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50122********047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违法事实 2025年6月12日,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羊山新区大队根据中环荣域小 区业主刘某邮寄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的中环荣域悦棠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作为中环荣域悦棠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确实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行为(小区消防值班室值班人员无证 上岗),该单位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处罚依据 违反了《高层民 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兴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长期)
公示截止期 2025-10-29
处罚机关 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44J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79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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