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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羊消行罚决字〔2022〕第0029号

点击:2022-06-22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刚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3993124437
法定代表人 杨培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2〕第0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信阳市刚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法事实 2022年5月13日,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羊山新区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家居小镇新十八大街与工业大道交叉口的信阳市刚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行政楼室内消火栓无水、未配备水带水枪,喷淋末端试水无压力;宿舍楼内消火栓无水、未配备水带水枪、未设置消火栓按钮。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市刚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的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2
处罚有效期 2023-06-22
公示截止期 2023-06-22
处罚机关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795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79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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