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羊山新区小小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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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11500MA44M1R7XL |
法定代表人 | 李家乐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违法事实 | 2022年6月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新五大道铁东安置小区4号楼108-109号门面的信阳市羊山新区小小酒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其他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 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市羊山新区小小酒家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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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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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14 |
处罚有效期 | 2023-07-14 |
公示截止期 | 2023-07-14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795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795 |
备注 | 停止营业 |
主办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