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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羊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2号

点击:2022-07-14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小小酒家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500MA44M1R7XL
法定代表人 李家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信羊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2022年6月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新五大道铁东安置小区4号楼108-109号门面的信阳市羊山新区小小酒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其他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 定,现决定给予信阳市羊山新区小小酒家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14
处罚有效期 2023-07-14
公示截止期 2023-07-14
处罚机关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795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MB1D885795
备注 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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