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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来源:本站点击:
名称 | 信阳博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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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685697014H |
法定代表人 | 杨朝阳 |
文书号 | 信羊消封字〔2022〕第 0132号 |
强制执行形式 |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
强制执行理由 | 信阳博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手动报警器无巡检信号、烟感报警器无巡检信号且无法进行联动测试,厂房消火栓系统无水无压、喷淋系统无水无压,消防控制柜停用。该单位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
强制执行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
强制执行措施 | 对信阳博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查封,查封部位:信阳博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大门,查封范围:信阳博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全部区域。 |
强制执行日期 | 2022-12-08 |
强制执行有效期 | 2023-12-08 |
强制机关 |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强制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795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阳市羊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00MB1D885795 |
主办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